年度的「住宅補貼」政策主要是協助中低收入戶解決居住問題,因此,申請資格有限制家庭年收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須低於一定金額以下,以新北市為例,家庭年收入要低於158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1,412元,才能符合申請條件。另為積極協助弱勢家庭解決居住問題,若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具列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單親、重大傷病者、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或申請人為65歲以上老人,購屋或修繕房屋貸款利率將更加優惠,目前約為0.7%(即按「郵儲利率減0.533%」機動調整)。
張璠局長表示,「住宅補貼」共分為3大類:
(1)是「租金補貼」,每月每戶最多可補助3,600元,至今己收到5,200件申請案。
(2)是「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最多可享220萬元優惠利率,大約有400戶申請。
(3)是「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每戶最多可貸80萬元優惠利率,至今約收到100件申請單案。
由於今年開始可以同時申請內政部營建署與財政部辦理的住宅補貼,合乎條件的民眾最多能貸到720萬元,也就是前者220萬加上後者的購屋500萬元貸款。城鄉發展局企建科科長張壽文說,新北市2011年度預定辦理戶數為租金補貼4,369戶,目前已經爆量,不過仍待做最後的資料審核,所以民眾可以繼續申請。
而購置住宅貸款和修繕住宅補貼都還有餘額,至今收到大約500個申請案,但為免向隅,請儘早提出申請。為擴大服務市民,除諮詢專線由原來的3線增加為10線外,受理櫃台也增加,從第5至17號共計13個櫃台都能接受申請,以縮短民眾等待的時間,偏遠地區民眾也能上網下載申請表或向各區區公所及里長辦公室索取相關申請資料。